李均雄
独立非执行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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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李先生于2007年10月15日被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,亦为薪酬委员会主席,及审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成员。
- 彼现为执业律师,分别于1988年及1989年获香港大学法学士(荣誉)学位及法律深造文凭,其后于1991年取得香港执业律师资格,并于1997年取得英格兰及威尔士执业律师资格。彼于2014年加盟香港律师行何韦律师行(前称「何韦鲍律师行」)出任顾问律师。
- 李先生目前为安莉芳控股有限公司(股份代码:1388)、新矿资源有限公司(股份代码:1231)、天福(开曼)控股有限公司(股份代码:6868)、丰盛生活服务有限公司(股份代码:331)及天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(股份代码:1979)的独立非执行董事,该等公司均在联交所主板上市。李先生亦分别曾于2013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出任朗诗绿色管理有限公司(前称「朗诗绿色地产有限公司」)(股份代码:106)、于2012年6月至2021年5月期间出任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(股份代码:3983)、于2015年11月至2022年7月期间出任中泽丰国际有限公司(前称宝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,股份代码:1282),以及于2015年2月至2023年8月出任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股份化号:1528)的独立非执行董事,该等公司均于联交所主板上市。